中基协反馈申请机构员工履历不足怎么办?
私募基金注册,基金经理履历
1、经上会讨论过后,我们参照行业一般运营实践情况,认为贵机构没有描述**管理人员基金管理行业的相关从业经验,应当补充描述机构如何正常开展证券基金的运营。
2、请详细描述:在开展业务时的募集销售,投研决策,合规风控,估值清算,等一系列投资业务相关的前中后台的人力支持情况。
3、请说明高管是否具有金融、投资等经验,在今后展业中如何做到尽职履则。
4、请如实陈述贵机构高管有无开展私募业务的能力。
5、从高管工作经历可知,高管较缺乏基金管理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请说明如何正常展开股权类基金的运营,如何保证在开展业务时的募集销售、投研决策、合规风控、估值清算等相关人员、技术支持及如何保证私募业务专业化经营。
6、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一条,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请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说明申请机构目前的高管人员、团队员工在其岗位或私募投资基金领域的专业能力,负责风控工作的高管和员工需要特别说明其相关工作经历及岗位胜任能力。如涉及相关经历或投资经验,请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
7、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二条,负责合规风控的**管理人员应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请贵机构核实合规风控负责人是否为适当人选,是否需要进行调整或优化。
8、建议风控负责人具有相关金融持牌机构一定的从业经验。
9、高管大多为实业企业出身,请说明出资设立证券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考虑和想法。
10、请机构详细说明申请机构高管以往任职金融机构(根据所填报的履历信息,以表格形式说明)是否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是否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如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请说明该机构的登记编号,如未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请详细说明未登记的原因及从事何种业务和相关情况。(实际从事的业务不同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如非私募机构,实际从事业务应着重体现与私募业务有何区分。)
解决方案:建议经办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对**管理人员乃至其他员工的基金业/证券业从业经验、工作履历、投资业绩、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披露,*重要的是一定要提供有投资经历的证明,如参与项目的相关文件,之前公司出具的证明高管及其他人员具有参与某项目工作的书面材料,写明项目情况及员工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