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压储罐设备企业,超高压容器设备企业,超高压气瓶设备企业车库出入口及车道数量按车库的机动车总数量选取。如为多层车库,其每层车库的出入口及车道数量按其所承受的机动车数量累计计算,应参照此表执行。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共用车库时,按非居住类建筑设置出入口。
例如:坡道式地下车库,停车当量为501~1000,机动车出入口≥2。超高压储罐设备企业,超高压容器设备企业,超高压气瓶设备企业非居住类建筑出入口车道数量≥4,即非居住类建筑可设2个双车道出入口,也可设1个三车道出入口及1个单车道出入口;居住类建筑出入口车道数量≥2 ,即居住类建筑可设一进、一出共2个机动车单坡道出入口。
4.2.8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保证人员和机动车交通安全,机动车库的人员出入口与车辆出入口应分开独立设置,此规定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要求一致。
采用升降梯作为车辆出入口的机动车库,当需要设置乘客电梯时,超高压储罐设备企业,超高压容器设备企业,超高压气瓶设备企业必须单独设置乘客电梯。机动车升降梯作为车辆出入口,一旦被兼作人员出入口,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为避免造成交通事故,保障使用安全,机动车升降梯应与人员使用的电梯分别设置。设置禁止人员单独进入警示牌等标识,提醒人员升降梯不作为乘客电梯,可降低因人员误入带来的安全隐患。机动车内的驾驶员和乘客可以随车进入升降梯。
4.2.9 平入式机动车库是较为常见的机动车库类型,超高压储罐设备企业,超高压容器设备企业,超高压气瓶设备企业是坡道式机动车库的特殊形式,但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平入式机动车库为不需要通过坡道或升降设备进入的机动车库,如单层车库、多层(高层)建筑中首层设置的机动车库,都由地面层直接进入车库。原规范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使用非常普遍,故本次修编中在坡道式机动车库一节的基础上,超高压储罐设备企业,超高压容器设备企业,超高压气瓶设备企业针对地面平入式车库设计中的一些问题加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