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公司类似于一种媒介,其在运行中起着中间介质的作用,为其它一切在管理上或者是资金上有困难的公司提供策略与方针并为其引入投资与合作伙伴,使其实现企业的复兴。其主要盈利方式是,获取策略上的回报或者是在公司里参股以获得必要回报。其经营精神是“竞争合作求双赢”。
投资管理公司一般经营范围如下:
1、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2、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房地产经纪;翻译。
投资管理公司注册条件:
(一)满足注册资本要求,一般在500万以上,根据公司业务实际,越高代表公司实力越强。
(二)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五)投资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先办理前置审批,无需前置审批的可先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目前,深圳已停止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投资管理类公司注册,除能取得金融办批文以外,还可以通过现存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投资管理公司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