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GB 17761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4月15日实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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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为推进新标准实施,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发文,提出严管电动车生产、销售及使用行为等意见。


你家的电动车符合新标准吗?

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能上牌吗?

新标准有这些重要指标

新标准zui高车速为25公里/小时

整车质量(含电池)调整为55公斤

电机功率调整为400瓦

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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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标准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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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标准车辆将作废

根据意见,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实行电动自行车销售目录或公告管理的地区,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不得限制符合新标准且经过CCC认证的外地车辆在本地销售。

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违规生产的企业或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电动车需登记上牌

意见提出,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要求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


在用的超标电动车怎么办?

针对当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意见》提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积极提请党委政府综合施策,会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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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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