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ZZ质的流程:
1、申请人向区 (市 县)旅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旅游管理组织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Z料进行审查, 并对其Z质进行审核,核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应窗口领取同意设立旅行社的批文及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Z或不予设立旅行社的批文。
4、申请人自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Z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国家旅游J的银行开设质量*金专帐,存入质保金 20万元,存期不少于1年,或者提供额度不低于20万元的银行,银行期限不少于1年。
5.企业的法人、股东身份信息,法人、股东可以兼任计调员;
6.旅游金需要在文旅部指定账户存入20万元,利息归旅行社所有。目前全国多地处于暂缓缴纳或者以购买保险替代旅游金;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即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