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储罐衬铅的企业,做容器衬塑的企业,做设备内衬的企业建筑面积不大于500㎡,且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容纳人数不大于30人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有仅用于采光或进风用的竖井,且竖井内有金属梯直通地面、防火分区通向竖井处设置有不低于乙级的常闭防火门时,可只设置一个通向室外、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也可设置一个与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
4 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做储罐衬铅的企业,做容器衬塑的企业,做设备内衬的企业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3人的防火分区,可只设置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5.1.2 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一个疏散出口。
5.1.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做储罐衬铅的企业,做容器衬塑的企业,做设备内衬的企业当必须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远房间的疏散门到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2 建筑面积大于50㎡的厅、室,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5.1.4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做储罐衬铅的企业,做容器衬塑的企业,做设备内衬的企业当受条件限制需要同方向设置时,两个安全出口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5.1.5 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
1 房间内远点至该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
2 房间门至近安全出口的大距离:做储罐衬铅的企业,做容器衬塑的企业,做设备内衬的企业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大距离应为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3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意一点到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当该防火分区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做储罐衬铅的企业,做容器衬塑的企业,做设备内衬的企业疏散距离可增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