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制造双口气瓶的厂家,全国制造双头气瓶的企业液化石油气船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着火罐与距着火罐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罐组的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着火罐和邻近罐的冷却面积均应取设计船型大储罐甲板以上部分的表面积,并不应小于储罐总表面积的1/2,着火罐冷却水喷水强度应为10.0L/(min·㎡),邻近罐冷却水喷水强度应为5.0L/(min·㎡);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本规范表3.4.9-3的规定。
3.4.11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全国制造双口气瓶的厂家,全国制造双头气瓶的企业应按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表3.4.11-1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11-2的规定;当仅采用移动式冷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应按表3.4.11-1规定的设计参数计算,且不应小于15L/s。条规定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工程和煤化工工程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和《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等的规定实施。
3.4.2、3.4.3 规定了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计算原则,全国制造双口气瓶的厂家,全国制造双头气瓶的企业以及固定和移动冷却系统设计参数、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移动冷却系统就是室外消火栓系统或消防炮系统,当仅设移动冷却系统其设计流量应根据表3.4.2-1或表3.4.2-2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5L/s。
全国制造双口气瓶的厂家,全国制造双头气瓶的企业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8.2.4条,《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第8.4.5条及《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第12.2.6条相关内容,对立式储罐强调了室外消火栓用量和移动冷却用水量的区别,全国制造双口气瓶的厂家,全国制造双头气瓶的企业了名词,同时也符合实际灭火需要,协调相关规范中“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地上立式储罐的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方法,提高本规范的可操作性。
另外为了与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和《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等,把供给范围改为保护范围,全国制造双口气瓶的厂家,全国制造双头气瓶的企业供给水强度改为喷水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