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社会化、专 业化程度不够。
广大保险消费者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一般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处理赔偿事宜,很少想到委托保险公估公司处理。在发生争议的时候,也只想到诉讼。另外,由于我国保险发展的历史原因和保险公司的运作模式,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对保险公估不支持和不理解。
保险公估公司自身的不足
存在许多影响保险公估业发展的“绊脚石”,主要表现在:
(1)资本金过少。我国《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保险公估公司zui低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从全国来看超过500万元注册资本的公司很少。
(2)技术力量薄弱,技术支撑不够。由于收入不高,加上公估业自身的特点,工作强度较大,难以吸引和留住优 秀人才。
(3)市场定位不清, 业务开拓困难。一些保险公估公司开业时间短, 市场品牌认知度不高, 不清楚自己的专 业强项和技术优势,市场目标不准,业务发展较为困难。
(4)公估公司的管理不够到位。
可以促进保险企业深化内部改革,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将一部分理赔工作从保险公司剥离出来,交由保险公估人去完成,既可以降低保险经营成本,还有助于改进服务,提高效率,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可以满足再保险业发展的需求,降低再保险经营风险。
在再保险活动中,一旦原保险人承保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再保险人需及时了解有关情况,以便明确自己应承担的责任。通常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联系较为松散,异地查勘、定损、理赔十分不便,而且成本往往很高。对原保险人提供的损失报告原因涉及责任分担问题,往往也会心存疑虑。这时,身份独立的保险公估人出面协调再保险各方的利益关系,可以zui大限度地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保险公估业已经成为国际惯例。
在保险业高度发达的国家,保险公估人处理的赔案占整个保险公司赔案的比例高达80%以上。保险公估人介入大额理赔案件在英国、德国、美国、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已成惯例。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市场也将对外逐步开放,中国保险企业要想在国际国内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就必须按国际惯例办事,迫切需要保险公估人的配套服务。
中财国商集团出售辽宁保险公估公司
辽宁¥¥¥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金:300万
注册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前进街道总部花园A区2组团4#楼
经营范围: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