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区域的公司名称注册条件流程
工商 总局公司名称核准 工商 总局公司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规定,工商 总局对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模式作出了改革,申请人只要北京的代理机构在工商 总局企业登记领取“企业名称核准通 知 书”,改变了以往申请人到工商 总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核准通 知 书”的工作模式。这一改变,使申请人不必跑北京,僦可全程办理不含行政区划等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业务。
经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1、公司企业名称中若想无行政区划,须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2、如果行 业特点,为“实业”,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含1亿);
3、如果行 业特点,为“证 券”,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含1亿);
4、如果行 业特点,有“产业”,则取得的批复;
5、使用“中国”、“中 华”、“全國”、“国际”等字样,需取得国院的批复;
6、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的企业核名须知:
一;需要核名的字号不允许使用社会统称(农民,教师,儿童,等)
二;需要核名的字号不允许适用带有宗 教含义
三;需要核名的字号不允许和知 名企业有摩擦
四;需要核名的字号不允许包含政治意味
五;需要核名的字号不允许违背國家、社会及群众利益;
六;需要核名的字号不允许含有外国國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关于國家局核名的费用,具体根据名称的字号,禁限宇号、保护宇号、重名谐音、、、驳回次数等等疑难名称,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可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