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检商品检验有限公司之包检验
1、原物料品质要求
1.1 PU 料附着力和柔韧性正常,轻微揉擦漆面不出现泛白,断裂,起泡,耐磨度要达到国家标准,PU 料表 面不能有括痕,裂痕现象,同一块 PU 料之间不能有阴阳色(某些 PU 料有自然色或多色效果除外),同一 个包,各块 PU 料之间有色差、折皱现象不接受。
1.2 布料无论针织梳织均要求面料平整,不抽纱,不结节,色牢度达标。
1.3 里布、织带用白色棉布摩擦 60 次,无退色、无退浆、无漂白现象,里布外观无抽纱、无翻纱、无缺纱、 无跳纱、无钩丝、无粗纱、无色差、无大肚纱、无污渍、无破洞、无断经、无折痕、无打皱现象。
1.4 拉链用白色棉布摩擦 100 次,无退色、无漂白现象。耐用度:试拉 100 次,无掉牙、无错牙、无损坏, 布料要求同里布与织带的检验要求,牙链要求无错位、掉牙、光亮无锈残、无漏镀、扣合紧密,无晃动现 象。
1.5 五金裂缝、刮伤不允许(无感刮伤可接受长度 1.5cm 宽度≦0.3mm 一条,无感刮伤目视明显以有感刮伤 判定)、披锋触摸不伤手、氧化表面不允许(断面黑斑点可允许,红斑点及条状生锈不允许)、污渍、变形、材 质不符、针孔、电极黑影、白斑、水纹、吐酸、脱层翘皮、过度酸洗不允许。
2、生产工艺品质要求 2.1 压 LOGO 字、压花、水印、刺绣品质要求
2.1.1 统一使用本公司标准尺寸的 LOGO,压字、花纹要清晰、模糊不清、字体粘连不接受。
2.1.2 压错字体(英文)或压错位置不接受。
2.1.3 压花深度不一、掉色、错色不接受。
3.1 油边品质要求:
3.1.1 所有需要油边的部位必需油三次以上,一次打磨发现不平整一定要抛光。
3.1.2 油边边距不得超过 1 毫米,同一部件边油不能有色差,调色一定要一样。
3.1.3 边油不能过面,不能起珠粒起痕,不能刮手,要饱满平滑。
3.2 台面工艺品质要求:
3.2.1 折边托四边,刷胶水一律为 5 分,贴合的裁片有胶水粒不接受。胶水不能擦得太宽,过面,起粒, 有起皱的皮料要烫平顺后方可生产。
3.2.2 折拉链窗必须成正体长方形、高度为 12 毫米,角度为 90 度,破角不接受。折边要平顺实直,不 能空边,弯曲,链窗不能烂口,角位不能爆角,打角要圆顺。
3.2.3 套袋口要平、整齐、对准牙位,不能露胶水,肩带宽窄、长短一致,拉头区分正反方向。
3.2.4 手挽、肩带是油边的,必须要套胶筒。
3.2.5 围底、侧围与大身面要粘齐,粘不齐相差 0.25/8 内线可接受。
3.2.6 拉链头用错,拉链头不套胶通,拉链布用错不接受,拉链象鼻开口太大,拉链牌易拉出来不接受, 拉链布与 PU 料的颜色不一致不可接受,拉链太紧难拉或拉合易爆开不接受。
3.2.7 手挽上反或起皱不可接受。
3.2.8 针孔位所填颜色要与皮料颜色一致,不可渗上在大身面、颜色起金或有印不接受。
3.2.9 涂边油太浓或太稀不接受,涂边要均匀、平顺、不能涂在皮的表面,边油裂、轻微拉扯后裂口或 掉落不接受。
3.2.10 底围包壳,袋的四个脚位要有抛位,均行折实,保持角位及大面平顺光滑。
3.3 车位工艺品质要求:
3.3.1 1 英寸车线 8-8.5 针,太疏少于 7 针半,太密多于 9 针不接受,边距不得超过 0.2mm,双线要平行。
3.3.2 漏车线、跳线、断线不接受。
3.3.3 车线不直,转角位车线不圆顺不接受。
3.3.4 起珠太松,一针都不接受,起珠较紧短于 1.5 英寸可接受,太长不接受。
3.3.5 里布车反、车折、车烂不可接受,袋口里布高于袋口边 0.25/8 内线可接受,多于此规定不可接受。
3.3.6 侧围有吊袋的,漏车吊袋仔不可接受,吊袋仔要车正,车偏不接受,围底与侧围驳接处漏线不接 受。
3.3.7 捆边要实,包边空洞不接受,捆边要均匀,宽窄不一不接受,谷位捆边皱不接受,包边包反不接 受。内包边不按公司要求不接受。
3.3.8 包骨要圆顺,包骨太薄,不圆顺不接受,包骨要紧贴,空隙位不能超过 0.5/8,在 0.5 分之内可接 受。驳接口要对齐,对不齐不接受,包骨两边要平衡,一边高一边低不可接受,包骨要均匀、对称、相差 明显不接受。
3.3.9 漏车内唛、车反、车倒、车折、车偏不接受,装五金要均匀,相差明显不可接受。
3.3.10 拉链尾皮贴用错,拉链车反,两端未车到位,车得边大小不一不接受。
3.3.11 插袋袋口漏车线、未车到位、位置车错、插袋穿孔均不接受。
3.3.12 手挽车线要分中,不分中超过“0.25/8”不接受。
3.3.13 面线不能重针过长,底面线均不能有跳线,起珠,松线及乱线等现象。0.75 止口,装袋要正车唛, 正埋袋四角要对称,不能歪斜,受力部位加补强牢固,拉链要直,不能起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