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总局核准名称的范围:
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二、不带行政区划及中间带(中国)企业名称的要求:
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五千万人民币以上;
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以上;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
3、不带行政区划不带行业特点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一亿人民币以上;
国家局核名与普通公司核名有较大差别,因为国家局核名的公司名称中不包含:地域,例如:万达集团。国家局核名能够凸显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大型企业必须具备的。
核准名称是需要注意的事项:
1.避免存在误导意义的名称。
2.拒绝具有消极意义的名称。
3.尽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数字。
4.字号部分好越短越好。
5.名称应当朗朗上口。
6.名称中不应该包含另一个公司或者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