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承接危险化学品鉴别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自愿委托检验,可出具以下检验证书:
1.危险货物鉴定
2.危险化学品鉴定
3.编制安全数据单
4.编制危险公示标签
5.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空运/铁路/公路)
6.危险货物有限数量证书
一、项目概要
二、委托申请的报验流程
请委托方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明确自身委托检验需求,按需申请检验证书。
三、需提交的资料
1.检验申请单——委托检验业务申请单(附件1)
2.申请人对其货物的成分声明(附件2)
3.中文安全数据单(SDS):纸质版和电子版(参考附件5)
4.货物的内外包装中文危险信息公示标签:纸质版和电子版(参考附件4)
5.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自愿委托声明(附件3)
7.如需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危险公示标签,需额外填写“编制申请”(参考附件7、附件8)
8.如需申请有限数量证书,需额外填写货物包装情况声明(参考附件9)
注意:
(1)上述资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2)《委托检验业务申请单》中,申报品名及“样品标识”为证书与现场货物匹配的标记,为必填项。联系电话、邮箱,应填能有效沟通人员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
(3)《成分声明》应明确列明成分名称、CAS号及百分比,三者均为必填项,原则上需与安全数据单SDS第三部分成分信息相同;如有保密组分请备注。由于企业申报的组分信息将会出具在证书上,报验前请务必核对清楚组分信息。
(4)中文安全数据单和中文危险信息公示标签需提交一式二份,其余资料为一式一份。
四、送检样品数量及其管理
1.送检样品为固体,需100克(如该样品需做自热试验的,需样1kg);
2.送检样品为液体,需150毫升(如需做金属腐蚀的样品另行通知,需样2L);
3.送检样品为气雾罐或烟雾剂,需2~3罐未开启过的全新样品;
4.不确定送检样品的数量或特别贵重样品时可先与我们联系;
5.送检样品包装(或瓶)上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
6.为了便于核查,我中心对于来样均需保留,如贵重或特殊的样品需退还的,请在申请单备注栏上说明“退样”。
五、附件
附件1 委托检验业务申请单
附件2 成分声明
附件3 自愿委托声明
附件4 危险公示标签样本
附件5 中文安全数据单要求
附件7 编制SDS的申请资料
附件8 编制GHS安全标签的申请资料
附件9 有限数量证书 货物包装情况声明
(需要word文档申请资料请与业务员联系)
需要办理化工产品出口,要做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货运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报告、空运报告、公路报告、铁路报告)、编写/审核中文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审核化工产品危险公示标签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分类
《目录》将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分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环境危害3大类28项(GHS第六修订版已将危险化学品扩充为29类,新增退敏物,但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确认原则只包含28类),即表示化学品含有这28大项危害中一项或多项危害时则为危险化学品。
危险货物可分为9大类,包括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环境危害物质。当货物含有其中一项或多项危害时则为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差异
危险化学品的认定主要依据生产、储存、流通、运输等各环节长期或短期接触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性,主要的监管部门有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等;危险货物的认定主要依据运输过程中表现出的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性,强调短期危害性,监管部门则主要为运输环节的相关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
危险品指什么?
危险品是一种不规范的俗称,往往用来指代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表述: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货物有哪些种类?
共分9类。
如何判定商品属于危险货物?
判定依据: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或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危险货物具有由四位数字组成的联合国编号,如UN3480,UN3077等。
通常情况下,危险货物必须使用带un标记的危险货物包装(如下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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