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条件要求
1、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千万以上的企业。
2、无行政区划表述,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
3、 企业名称核准。
4、企业名称核准。
5、总局核准内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
注:中间带(中国)的企业必为合资或外资投资企业,需要有外资企业加入。
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条件要求
1、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千万以上的企业。
2、无行政区划表述,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
3、 企业名称核准。
4、企业名称核准。
5、总局核准内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
注:中间带(中国)的企业必为合资或外资投资企业,需要有外资企业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