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是法定检验商品,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报检。如果存在不如实申报等伪瞒报行为,可能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必须申请性能鉴定,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必须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违反规定的,可能被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企业如果为了达到伪瞒报的目的,没有合格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可能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危险品指什么?
危险品是一种不规范的俗称,往往用来指代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中的阐述:具有毒害、腐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我国对危险化学品认定采用目录管理方式,即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其他相关核心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危险化学品目录,并适时调整。
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危险化学品目录》有2828个条目,其中有许多是有明确名称的化学品,如化氢、氢溴酸等,但最后一项是一类化学品,基本包括所有的易燃液体混合物,常见的如油漆、香蕉水、稀释剂等。
从事生产或经营《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2828种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到应急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必须提供符合性声明、危险公示标签(如下图例)和安全数据单(SDS、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
什么是危险货物?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中的阐述: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按其主要危险类型将危险货物分为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或物质、氧化物质与有机化物、有毒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类危险物质九大类,各大类分为若干小类,并定期调整。
如何判定商品属于危险货物?
判定依据: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或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危险货物具有由四位数字组成的联合国编号,如UN3480,UN3077等。
通常情况下,危险货物必须使用带un标记的危险货物包装(如下图例)。
什么是危包证?
“危包证”是一种俗称,准确的讲是指《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假如“危险货物”是“猛虎”,“危险货物包装”就是“关老虎的笼子”。
“性能检验”就是通过试验检验“笼子(即包装)”结不结实?牢不牢固?能不能关得住“老虎”(危险货物)?能关什么样的老虎(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合格后,出具《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使用鉴定”就是检验企业选择的“笼子”(包装)是否适合这种“老虎”(危险货物)?装老虎(危险货物)的方法对不对?能不能确保长途运输安全?......使用鉴定合格出具《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危险货物的危险性远比“老虎”更凶猛、更复杂、危害更大,因而法律法规对危险货物包装都有较高的要求。联合国制定了《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海运、空运、铁路、公路等危险货物规则,以规范危险货物包装和安全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应当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应当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
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货物的进出口与运输、港口、监管、人员安全等问题息息相关,从企业合规经营和防范风险的角度,建议相关企业予以高度重视,特别是要对所生产经营的产品是否属于危险货物或者危险化学品,以及在生产、运输、进出口等环节需要符合什么样的监管要求等有清晰的认识,并建立相应的规范工作机制,以有效防范相关的违法风险和安全风险。
以上文字部分内容和图片摘自网络
联系人:邹工
海关提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需要在具备进出口危险品资质的港口才可以进出口危险货物。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一、危险品标签相关法规标准
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标签有关法规标准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GB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6944-2012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SN/T0370.1-2021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部分:总则
SN/T0370.2-2021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三部分:使用鉴定
《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UN TDG)
危险货物运输标签
1.尺寸
包装容器上张贴的危险货物运输标签尺寸为100×100mm。(除非包装的尺寸只能贴较小的标签,标志尺寸可按规定适当压缩,但仍应清晰可见且比例适当。)
2.方向
按照包装容器直立方向呈45度角张贴,不能横置或倒贴。
3.格式
危险货物运输标签的边缘要加一个黑色边框,边框外应留大于或等于5mm的空白,边框宽度大于或等于1mm。
4.内容
字符图案和颜色应与上面图示相同。
5.材料
应能够经受日晒雨淋而不显著减弱其效果。张贴要牢固,运输、存储中不能损坏或脱落。
6.位置
危险货物运输标签应粘贴、挂栓或喷印在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不应被容器任何部位或其他标签标记遮挡。
7.其它容器要求
容量超过450L的中型散货集装箱和大型容器,应在相对的两面贴运输标签。
·阿里“回归”肯定香港上市制度改革成效阿里巴巴曾打算在香港上市,但因香港未实行“同股不同权”机制而改为远赴纽交所上市,共筹集了25亿美元,成为214年规模的IPO。阿里巴巴董事局兼执行官张勇表示,214年阿里巴巴首次上市时,遗憾地错过了香港。香港是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过去几年间,香港的资本市场已经发生了很多令人鼓舞的重大改革。在当前香港社会发生诸多重大变化的时刻,阿里依然相信香港的美好未来,希望积极参与香港的未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