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气瓶制造企业,高压储罐生产厂家,高压容器设备公司地上罐的固定基础
19.5.2.1 储罐应放置在地面上或用混凝土、砖石、打桩或钢材筑造的基础上。
19.5.2.2 储罐基础的设计应能够减少罐沉降不均匀的可能性和减少在基础上的罐任何部位的腐蚀。
19.5.2.3 当储罐靠基础支承时,高压气瓶制造企业,高压储罐生产厂家,高压容器设备公司罐的支承应放在坚实的基础上。储存I级、Ⅱ级或ⅢA级液体的储罐,其支承应为混凝土、砖石或有防腐的钢。
注:如果水平放置的单根厚木座(而不是框形木架)没有高出其低点0.30m,可用于室外地上罐。
19.5.2.4 用于储存Ⅰ级、Ⅱ级或ⅢA级液体的储罐的钢支承或外露桩,应用耐火等级不小于2h的材料保护。
注1:钢鞍座如果没有高出其低点0.3m,高压气瓶制造企业,高压储罐生产厂家,高压容器设备公司则无需保护。
注2:根据管辖部门做出的决定,喷水保护符合NFPA 15或NFPA 13。
19.5.2.5 如果罐是设在一个洪水易发地区,高压气瓶制造企业,高压储罐生产厂家,高压容器设备公司无论是装满或空的罐,应采取措施,以防水位涨到所规定的高洪水水位时储罐漂浮(见18.6.3)。
19.6 地上罐的排气管线
正常和紧急排气管线按第23章安装。
19.7 地上罐暴露保护的紧急排气
高压气瓶制造企业,高压储罐生产厂家,高压容器设备公司一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