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主诊医师提供备案材料说明
一、已取得江苏省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的医师提供材料如下:
1. 江苏省美容主诊医师专业核定备案表;
2. 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备案成功后执业证书原件备注栏登记核定专业,并录入国家医师管理系统)
3. 江苏省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现场验原件交复印件)
4. 医师注册主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证明主执业机构有相关美容诊疗专业)
5. 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
6. 身份证复印件。
二、未取得江苏省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但取得其他省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的医师提供材料如下:
1.江苏省美容主诊医师专业核定备案表;
2.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备案成功后执业证书备注栏登记核定专业,并录入国家医师管理系统)
3.其他省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医师注册主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证明主执业机构有相关美容诊疗专业)
5.江苏省美容主诊医师培训基地培训合格证
6.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
7.身份证复印件。
三、未取得过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的医师提供如下材料:
1.江苏省美容主诊医师专业核定备案表;
3.医师注册主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证明主执业机构有相关美容诊疗专业)
4.江苏省美容主诊医师培训基地培训合格证
5.由现执业机构或原执业机构开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书面证明。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6.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
7.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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