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约定的生产劳动。劳务派遣的特点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被派遣的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发生劳动关系,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不发生劳动关系。形成了“有合同没劳动,有劳动没合同”的特殊形式。
1. 临时性问题
《暂行规定》规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实践中,大部分企业将该规定理解为同一岗位的派遣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但该临时性规定,实质性指非常设性岗位的存续时间连续不得超过6个月,并非用工时间,也并非累计存续。
2. 辅助性问题
《暂行规定》规定,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该规定对岗位类型作出了实质性要求,但应注意的是,该辅助性岗位还有程序方面的限制,即用工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的辅助性岗位,还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3. 替代性问题
《暂行规定》规定,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即该岗位属于用工单位已有的常设性岗位,且待其岗位员工正常工作,劳务派遣期限届满或被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单位时,替代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用工单位违反“三性”原则,将面临被处罚的行政风险,且对于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更甚者,还会面临派遣无效的法律风险。故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过程中,应在“三性”岗位范围内规范使用。(文章来源于网络)
邦孚人力是多年来从事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灵活用工、薪酬外包、企业管理咨询等的服务外包机构,是国内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综合解决方案有影响的人力资源公司之一。公司先后为数量众多的企业提供了服务外包,全力帮助客户规范用工、降低人力成本、减少劳动纠纷,并提供政策咨询和管理方案,从而使企业专注于核心业务,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运营绩效,在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本文不代表作者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