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达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业编制防洪影响评价、防洪评价区域评估、、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规划、水资源区域评估、水功能区划、水平衡测试等。
防洪评价是分析工程河段近期演变情况及其演变趋势,计算分析正常富水后的运行初期和实施近期阶段及竣工后,工程对河道洪水水位、蓄水期水位以及流速的影响大小和范围。在河道范围内建设大、中型及重要河段的小型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防洪评价。
那些项目需要做防洪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等要求规定:
跨越河道的管道、渡槽、线路的净空高度,以及穿越河道的管道和在两堤之间埋没管道的深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应当就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防洪影响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建设单位在取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审查同意书后,方可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