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具备完善的农副产品绿色供应商规范体系,达到GB/T19220-2003、GB/T19221-2003、GB/T23346-2009的要求,即可获得相对应的“农副产品绿色供应商评价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申请条件中未对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性条件作出限制,公平接受全社会企业的客观评定申请。
认证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受国家、社会、人民的监督,获得服务认证证书能证明企业满足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此认证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对企业场地环境清洁卫生、设备设施、加工设备、污水处理、检验检测、源头管理、商品管理、准入规范、供应商管理、商品质量、加工流程、包装、交易管理、市场管理、市场信用等进行评价,针对企业相关项的管理特性和服务特性给予综合评定,总体共15项48个小项进行客观、细化、量化评审,根据认证规则进行终审的等级评定,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在官网公示并发放认证证书,公平、公正、公开并受国家、社会和人民的监督,获得证书可以证明企业农副产品绿色供应商评价体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证书分5A级、4A级、3A级,可以在政府、部队、企业等采购副食品或者食材配送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用作“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帮助业主选择“优质的提供方”,同时增强企业在采购活动中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