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UN1263)/胶水(UN1133)等易燃液体出口注意事项:
1、油漆是一个大类的统称,并不是所有的油漆都属于易燃液体,闭杯闪点高于61℃的大部分水性漆,不属于易燃液体。
2、油漆在属于3类易燃液体的情况下,订危险品仓位,需要提供准确的闪点,确认包装类别。 低闪点液体(闪点<─18℃=(品名编号31001—31999): I类包装;
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品名编号32001─32999):
初沸点≤35℃: I类包装;
初沸点>35℃:Ⅱ类包装。
高闪点液体(23℃≤闪点≤61℃)(品名编号33001—33999): Ⅲ类包装
3、油漆出口报关提供申报需要注意施工状态下挥发性
4、胶水出口报关需要注意货物成分,海关总署关于明确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发2012第319号,>>甲苯、丙酮、丁酮等易制毒成分超过40%或总成分超过40%,需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许可证>
5、出口集装箱危险品标签应该贴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不然容易造成目的港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