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液氩储罐的厂家,回收液氩储槽的企业,回收液氩贮罐的公司管道设计温度低于或等于-20℃,而高于本规范附录A中使用温度下限的碳素钢、低合金钢、中合金钢和高合金铁素体钢,出厂材料及采用焊接堆积的焊缝金属和热影响区应进行低温冲击试验。
4.3.2 奥氏体不锈钢,含碳量大于0.1%,回收液氩储罐的厂家,回收液氩储槽的企业,回收液氩贮罐的公司设计温度低于-20℃而高于本规范附录A中使用温度下限时,出厂的材料及采用焊接堆积的焊缝金属和热影响区应进行低温冲击试验。
4.3.3 奥氏体高合金钢的使用温度等于或高于-196℃时,可免做低温冲击试验。
4.3.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管道材料可免做低温冲击试验:
4.3.4.1 使用温度等于或高于-45℃,回收液氩储罐的厂家,回收液氩储槽的企业,回收液氩贮罐的公司且不低于本规范附录A中材料使用温度下限,同时,材料的厚度无法制备5mm厚试样时。
4.3.4.2 除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钢材及螺栓材料外,使用的材料在低温低应力工况下,若设计温度加50℃后,高于-20℃时。
注:低温低应力工况为设计温度低于或等于-20℃的受压的管道组成件,回收液氩储罐的厂家,回收液氩储槽的企业,回收液氩贮罐的公司其环向应力小于或等于钢材标准中屈服点的1/6,且不大于50MPa的工况。
4.3.5 需热处理的材料,应在热处理后进行冲击试验。
4.3.6 下列条件的材料用于管道时,母材、回收液氩储罐的厂家,回收液氩储槽的企业,回收液氩贮罐的公司焊缝及热影响区应增加冲击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