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提供申请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相关服务,让您成功获得认证!欢迎来电咨询!帮助企业顺利出口货物并通过目的国的清关手续。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是在货物从中国出口经香港中转或停靠时必须办理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货物未经再次加工和改造。
一、申请香港未再加工证明需要的资料:
1、产地证正本;
2、提单;
3、商业发票;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报关单;
二、申请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准备相关资料并撰写书面申请;
2、提交申请,包括原产地证、相关单据复印件和书面申请;
3、香港中检公司或澳门中检公司逐一审核提供的资料;
4、审核通过后,签发“未再加工证明”并加盖印章,并注明加签日期;
5、根据需要,可能会对货物进行查验;
6、注意,如果发现货物经过再加工,将不予签发“未再加工证明”;
三、申请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办理时间:
一般情况下,办理未再加工证明的时间为3-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包括代理效率和相关部门的审批速度等。
四、香港未加工证明须知: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中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
2、已经取得中国境内签发的直运提单或联运提单的货物不需要申请“未再加工证明”;
如有其他关于“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的疑问或需办理相关业务,欢迎微信或来电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