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华漕镇保安公司对出入厂区的车辆管理如下:
原则上只有办理《车辆通行证》的公司自有车辆及员工车辆才可从东门进入厂内,办理《临时通行证》的合作单位的所有车辆都必须进门下车登记,出门检查放行。
(一)公司自有车辆及员工车辆
1. 公司自有车辆管理有专属部门,可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车辆在非工作时间出入的,车辆管理部门应提前告知保安人员灵活管理。
2. 员工上下班的自驾车辆,根据公司统一管理,停放到指定位置。乱停乱放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一个年度内连续三次出现罚款的,禁止该员工将交通工具停放厂区。
3. 员工自驾车辆不服从管理要求,出现在生产、仓库区域的,保安有义务进行教育及巡查,有可疑行为的应立即向公司举报,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每次据案值奖励50元以上。
(二)厂外车辆
1. 建设期间办理《临时通行证》的车辆,每次进出,保安必须检查随车物品进行简单记录,离厂时应进行核对。
(三)政府职能部门及执法车辆
1. 政府职能部门的车辆进入公司,可先指挥车辆停放公司车辆停放区,然后联系公司接待部门,接待部门不明确的应请示公司领导进行处理。保安可登记好来车单位及随行人员。
2. 行政执法车辆进入厂区,应先指挥好车辆停放在停放区,禁止将车辆放行到生产区域、仓储区域及缓冲区域,要对执法人员进行简单安抚后尽快问明事由,及时联系公司领导进行汇报,以便公司紧急处置。
3. 公司进入执法车辆,切忌放行到以上三个区域,除执法车辆强行驶进公司厂区以外,因保安原因将执法车辆放行到以上区域的,每次对保安视情节处以50元以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