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运返修进口和出口退运维修进出境通常有两种方法:
1、将货物退运到保税区进行维修。
2、直接将货物退运到工厂进行维修。
这两种方法目前较为常见。如果退运维修后的货物不出口,则需要按照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操作;如果退运维修后的货物超过出口时间,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一、出口退运返修所需提交的单证包括:
1、《退运申请报告》及相关情况说明;
2、收发货人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3、已报关货物的原报关单正本、报关委托书,以及合同、装箱单、发票、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
4、因品质或规格原因退运的,应提交经质检总局审核合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原进、出口货物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5、因品质或规格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退运货物,还应提交国税部门出具出口未退税或已补税的证明;
6、入境货物通关单、检验检疫证书(包括境外商检机构验证)及其他进口环节应提交的监管证件,如不具备,应说明原因;
7、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二、退运返修办理流程如下:
1、向现场海关递交上述所列需要提交的单证;
2、现场海关经“三级”审核,直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并在《进、出口货物退运审批表》上予以批注;予以接受的,海关完成相关操作;不予接受的,通知进出口货物收货人。
3、由我亚吉达操作货物进口回来香港或者大陆
4、货物提到我们保税区加工维修或者到收货人工厂自行加工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