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法人,行使最高权利的人,也是注册公司必备的工作岗位之前,根据《公司法》规定,新公司必须要有一名法定代表人和监事,但是现在很多股东不愿意当法定代表人?这是为什么呢?接下来企帮帮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一、新公司注册职责
首先要明确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担任,也可以外聘。目前很多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常选择外聘形式。
在法律上,一个单位就是一个“人”,所以就有了“法人”,最常见的公司就是一个“法人”。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
二、不愿意做法人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为啥很多人不愿意做法定代表人呢?主要是因为不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风险,一些公司如果有不法经营的话,其中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会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1、不愿意承担行政责任法律风险《民法通则》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⑤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⑥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不愿意承担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