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废旧金属收购公司代办|废旧金属回收许可证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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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收购废旧金属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户口。
所需材料:
1、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申请登记表[原件 (收) ]
2、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4、场地平面图(含:所在街区)
5、现场照片(彩照,贴于白色A4纸上。注:大门彩照1张, 过磅处彩照1张,场地整体照1张或多张,办公场地正面照1张)
7、办证(换证)审批登记表[原件 (收) ]
8、场地使用权证明(场地、房屋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证 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
8、监控方案(含:安装报价、安装方案、点位图、验重点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验收表)
10、行业场所负责人登记表[原件 (收) ]
11、从业人员登记表、所有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12、行业场所基本情况登记表[原件 (收) ]
1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治安管理责任书[原件 (收) ]
15、年度废旧金属收购登记表[原件 (收) ]
16、监控探头验收证明[复印件];
注:办理年检业务的企业需要提供年度废旧金属收购登记表以及未统一前各企业的收购登记情况,如上述备案材料发生变动的企业在办理年检时须提供变动后的备案材料。
办理流程:
到治安大队或者派出所领取相关登记表→自行安装监控摄像头后到市公安局五楼信通大队进行监控验收→准备工作结束后到辖区派出所提请验收,验收后由派出所负责人在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申请登记表上签字验收→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到治安大队登记备案→符合要求完成备案后制发许可证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
1、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