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口调味料报关资料
刺身酱油(调味料)南沙新港进口清关所需资料及进口要求
酱油源于华夏,公元755年以后,我国酿造酱油技术由鉴真大师传入日本。中国酱油历史悠久,有两千年的酿造历史,始于公元前一世纪左右,中国历史上最早使用酱油一词的在宋朝。后相继传入日本、朝鲜、越南、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1835年前后,酱油技术由印度传入英国----欧美酱油。
酱油进口报关需要的资料
1、收发货人备案号;
2、原标签和对应中文翻译件;
3、进出口经营权;
4、食品流通许可证;
5、官方原产地证书;
6、生产国官方卫生证书/自由销售证明;
7、生产商成分检测报告/灌装证明;
8、装箱单、发票及合同等;
9、产品信息:品名、数量、包装、重量及体积等;
需要注意的事项:
1、进口商需做食品收货人备案(若用我司代理则免除该项)
2、仓库需要备案(已不做强制要求,可代理)
3、广州可直放,且不收费(窖心码头是海关直通,效率更快)
4、可享受协定税率国家需要注意原产地证和提单对应
5、成分分析报告中需注意山梨酸等添加剂的含量(甜酒类尤其注意)
6、如不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根据检验结果及危害程度采取退货、销毁、改作他用或加工处理后供人食用等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