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调味品清关代理
调味料,是我国百姓餐桌上各式菜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早在公元十世纪中期,丁香、肉桂、豆蔻、胡椒、姜等香料便随着贸易商船的往来逐渐引进国内。那么,常见的进口调味料有哪些?需要经过哪些程序才能进入我国各大超市和商店?本期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
香 叶
● 香叶是月桂树的树叶,原产于地中海沿岸及小亚细亚一带灌木岩石区。叶片呈深绿色,椭圆形,带有辣味,可以去除各类食材中的腥、膻等异味,并赋予菜肴香气,可增进食欲。主要用于制汤、肉类、海鲜等菜肴的调味。
迷迭香
● 迷迭香作为自成一派的香料,其清甜香味中带着松木香气,浓郁的气味非常适合用来煎肉,因此常常与黄油、大蒜一起被称作“牛排铁三角”。除了使用鲜叶,还可以制成干品。
百里香
● 百里香在我国的饮食历史早可以追溯到700多年前。在元代《居家必用事类全集》里,便有用百里香给驼峰、驼蹄调味的记录。李时珍也在《本草纲目》中提到百里香炖羊肉,可谓把好吃“打在了公屏上”。
罗 勒
● 这名字不常听说,但厨师对罗勒应该是熟悉的,当然它还有另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九层塔,在烹制三杯鸡收汁时加入翻炒,能起到使菜肴味道更上一层楼的神奇效果。罗勒可以在任何菜里使用,尤其是在西餐的比萨、沙拉、意面中比较常见。
孜 然
● 孜然作为世界二大香料,原产于地中海沿岸和中亚地区,是起源早的香料作物之一,约在1000年前传入我国。提到孜然,大家首先联想到的就是烤肉,因为在大多数人看来孜然和烤肉简直就是绝配,甚至可以说是孜然赋予了烤肉灵魂。
进口前
输华产品和境外生产企业准入
拟输往中国的植物调味料及其生产企业应获得我国准入,相关准入信息可查询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进出口商备案
向中国境内出口调味料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下简称“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调味料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商备案名单由海关总署公布。
准备进口时
调味料进口商或者其代理商进口食品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调味料进口商或其代理人负有依法如实申报的义务,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到达口岸后
单证审核
海关根据监管需要对企业申报提交的调味料检疫证书及贸易单证的符合性进行审核。申报资料提交方式可查询《关于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0号)。
现场查验
海关根据监督管理需要,对进口调味料实施现场查验,现场查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运输工具、存放场所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集装箱号、封识号、内外包装上的标识内容、货物的实际状况是否与申报信息及随附单证相符;
3、调味料、包装物及铺垫材料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
4、内外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否存在污染、破损、湿浸、渗透;
5、内外包装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要求;
6、调味料感官性状是否符合该食品应有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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