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问题的问答
自然我东从企业借款建议:
1股东尽不要从公司借款自用并长期不还;
2借款必须用于公司经营需要,并需要保留与经营有关的证据;
3借款尽量不要超过1年;
4公司账面上尽量不要长期挂账股东个人的其他应收款,股东借款的涉税风险大;
5股东若是有从公司的借款挂账,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经营,而且有证据来证明与经营相关,避免涉税风险;比如:在借款条或者借款协议上能够体现出借款的用途。
6“其他应收款科目”隐藏了过多的涉税风险,因为从科目含义上看是企业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并不必然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因此不要乱用其他应收款。
#股东借款 #公司借款 #涉税风险 #个人所得税 #开公司 #注册公司 #新公司注册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注册公司营业执照 #财税知识 #老板财税 #财税干货 #创业风险 #创业开公司 #公司变更 #上海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