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工程院”“研究中心””研究院“等一般为事业单、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形式的用语,一般情况下不宜用于企业名称。
研究院形式的在2018年停止批复,因为这类名称看着就像是事业单位,容易取得大众信任,现在想要拥有一家,只能通过转让公司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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