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和经营的食材种类、总数相匹配的食品处理食品工业、市场销售、存储等地方,保证该场地干净整洁,并和有害、有危害场地以及其它污染物维持要求之间的距离;
(二)具备和经营的食材种类、总数相匹配的运营机器设备或是设备,有明确的消毒杀菌、换衣、盥洗室、光照、照明灯具、自然通风、防腐蚀、防污、防蝇、防蝇、防蛀、清洗及其处理污水、储放垃圾和废弃物的机器设备或是设备;
(三)有专业或是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四)具备科学合理的机器设备规划布局生产流程,避免待加工食品与立即通道食品类、原材料与制成品交叉感染,预防食品类触碰有有害物质、不干净的物;
(五)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标准。
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的材料:个人公司名称核准通知单;责任人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及租赁协议;从业者办理健康证;水质检验合格证书;经营地平面布局图;本地食药局所需要的其它的材料。本地工商局开具的个人公司名称核准通知单;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及租赁协议;水质检验合格证书(假如是市政自来水,给予自来水的缴费票据还可以);地方药监局单位所需要的其它的材料。(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报告;(二)公司名称核准证实(已从业别的运营可给予企业营业执照);(三)餐饮经营经营地及设备合理布局、生产加工步骤、卫生设备等平面图;(四)法人代表(主管或是小区业主)的身份证件(影印件),及其并不属于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况的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