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类型的境外投资需要核准?
什么类型的境外投资需要核准?
什么类型的境外投资需要核准?
ODI备案也就是投资备案,是指国内企业对海外项目或子公司进行投资打投资款所需要申请的备案,一般企业需经过商委和发改委的审批,有些涉及金融的还需要金融局审批,如果是国企还需要通过国资委,主要的文件是要拿到商委的企业投资证书。
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对象主要分为三种:
1.设立最终目的地企业需备案(核准)根据《暂行办法》规定,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对外投资的市场主体、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按照“有关部门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开展对外投资,在境外设立(包括兼并、收购及其他方式)企业前,应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 符合法定要求的,相关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备案或核准。
这里所述的企业为最终目的地企业,最终目的地指境内投资主体投资最终用于项目建设或持续生产经营的所在地。
这就是所谓的最终目的地管理原则。
2.空壳公司不备案(核准)穿透性管理意味着对于最终目的地企业设立的路径上所进行的投资行为不予理会。
具体而言,就是对于境内投资主体投资到最终目的地企业的路径上设立的所有空壳公司,管理部门均不予备案或核准。
3.最终目的地企业再投资不备案(核准)同时,这种管理不是无限穿透,最终目的地企业再开展的投资活动不属于现行对外投资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
我司充分了解审批部门的着重关注点及不同阶段审批过程的不同政策倾向,同时具备编写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材料的丰富经验。
我们不仅境外投资尽职调查报告编写符合,并提供可研报告、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材料的编写服务,有能力向我们的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