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技术内容是否新颖、有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
新颖性的判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专利申请提出前,没有相同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过。
这里的出版物不仅包括书籍、报纸和期刊,还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和唱片等音像制品。
(二)在专利申请提交前,尚未在中国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所谓公共使用,是指以商品的形式进行销售,或者以技术交流的方式进行传播和应用,甚至是通过电视、广播等方式向公众传播知识。
(三)在申请提出前,没有其他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记载。
创造性
《审查指南》中对创造性的定义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所以说,创造性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与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2)与申请日之前的现有技术相比,已经取得显著进步。
根据以往经验,创造性是最容易被审查员质疑的。
创造性需要实质性的特征和进步。
技术方案可能新颖,但不一定有创造性。
审查员将提交的技术方案与其他公开的技术方案进行比较,以确定权利要求中提出的技术特征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显而易见。
如果在本技术领域容易想到和实现,则认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实用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
实用性的判断不要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已经投入生产实践,而是要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实际应用中能否实现。
所以专利是可以提前写的,你可以在技术成熟之前就开始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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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发明专利对于中国学术创新产生的影响,有兴趣可以阅读:
发明专利对中国学术创新产生深远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激励科研人员进行创新研究: 发明专利制度为科研人员提供了一种保护他们研究成果的方式,鼓励他们进行更多的创新研究。
这有助于培养科研人员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激情,推动学术界的进步。
提高科研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通过申请和获得发明专利,科研机构和研究者能够确保其科研成果的独占性,进而提高其在国际上的声誉和竞争力。
这有助于中国在全球科研领域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促进产学研合作: 发明专利的产生通常需要科研机构与产业界的合作。
这种合作有助于促进产学研合作,将学术研究成果更好地转化为实际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在产业中的落地和应用。
提高科研项目的投入和质量: 发明专利的保护为科研项目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回报和荣誉,科研人员和机构更有动力进行更为深入、高质量的研究,这有望提高科研项目的投入和质量。
形成知识产权生态系统: 发明专利制度有助于形成知识产权的生态系统,促使学术界更加关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
这有助于建立一个良好的创新环境,推动学术研究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推动学术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 发明专利为学术研究成果提供了商业化的可能性。
科研人员和机构可以通过专利授权、技术转让等方式将其研究成果转化为商业产品,促进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
然而,也需要注意到一些问题,例如专利的过度保护可能会导致信息的封锁和创新的受限,因此在专利制度的运作中需要平衡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研成果的公共利益。
此外,防止专利滥用和专利诉讼滥用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