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个人微信支付收款竟然被查了

法人个人微信支付收款竟然被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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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财税圈一直流传的金税四期要到来了,可很多企业主觉得没发生在身边的事都不是事,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金税四期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的风险,大家拿笔记下来!!!



江门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告知书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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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可能会招来这4大风险!


增值税方面

1、造成三流不一致的风险:
三流不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不统一。因为税局查发票的时候要看证据链条,比对银行账户的资金流,货物的流向与发票上是否一致,以此来判断交易是否真实。现在还会加上合同流,也就是要求四流一致。四流不一致的发票很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2、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风险:
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可能导致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因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通过微信交易,对方无法准确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导致无法进行进项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3、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
通过微信转账收取的增值税销售款时,容易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企业所得税方面

1、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即使收取的款项都已申报纳税,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2、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或者给员工发工资,可能导致无法取得合法的凭证以列支成本,导致所支付的相关款项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内部管理方面

企业如果经常性地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业务款项,而不通过对公账户进行交易,可能导致企业内部财务混乱,公司资金无法受到监管,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风险

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企业一旦被查实利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款项来隐匿收入,补税、缴纳滞纳金及罚款事小,企业负责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重要提醒

企业在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过程中,采用对公账户结算,最大限度降低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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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22 23:00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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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4020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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