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
1、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除地面上设置的灯具外,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系统的配电线路应选择阻燃或耐火线缆, 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系统的配电线路应选择耐火线缆。 验收测试标准不一样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在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功能调试前,应将应急照明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使应急照明控制器处于正常。 非集中控制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功能调试时在设置区域火灾报警系统的场所,使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输出信号。 集中控制型和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消防应急灯具均采用DC24V或DC36V供电。 24和36V供电系统被称之为“不带电系统”。
2、泰和安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主要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而成,在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 应急照明控制器是疏散系统的大脑,监控自身状态信息的同时,也会实时监控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灯具的状态,联动及控制各部位动作。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通常根据建筑的不同类型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低压配电室,配电间或电气竖井内。
3、可带负载多采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所带的应急照明标志灯具和应急照明灯具的负载为200~500个之间。 消防应急集中电源采用一体式设计,具有集成应急电源和分配电装置功能,中文液晶显示,显示工作状态,方便用户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