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为了引进大量人才,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以下简称高才计划)、youxiu人才入境计划(以下简称优才计划)、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以下简称专才计划)等人才入境计划受到广泛关注。很多通过以上方式获得香港居民身份以后,期望将香港居民身份转为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以便享受与香港本地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和权利,比如更换为香港护照、税收政策、教育政策等。
下文整理了通过上述计划取得香港身份后,如何转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香港身份类型
香港有两种身份类型,即为“香港居民身份”和“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通过留学、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以及目前的高才、优才、专才及进修移居等计划获批入境香港拿到的都是“香港居民身份”。凭借香港居民身份可以在港生活、工作、享受当地公立医疗及义务教育服务等。但是,如果期望享受和香港本地居民完全同等的福利待遇,则需要获得“香港yongjiu居民身份”。
二、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的
法定权利和福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香港yongjiu性居民享有如下法定权利和福利:
01
居留权
《基本法》第2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yongjiu性居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居留权。根据香港《入境条例》(香港法例第115章)第2A条的规定,香港yongjiu性居民享有香港居留权,包括:(a)在香港入境;(b)不会被施加任何逗留在香港的条件;(c)不得向其发出递解离境令;及(d)不得向其发出遣送离境令。因此,不同于香港yongjiu性居民享有的香港居留权,香港居民身份的逗留期限存在限制,仅持有香港居民身份但希望继续留在香港时,需要在期限到期后续签。02
选举投票权与社会福利
根据香港《立法会条例》第27条规定,拥有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即获授予选举投票权。在社会福利方面,香港yongjiu性居民可以享有申请公共房屋等福利。03
中国籍的香港yongjiu性居民享有的特殊权利
对于中国籍的香港yongjiu性居民,可享有额外的特殊权利,比如更换为免签160多个国家及地区的香港特区护照,担任香港特区政府的gaoji职位,以及享受内地针对“香港籍居民”的福利政策,如在内地大湾区购房免shebao、港人税收政策、子女参加港澳台华侨生联考等。
三、通过“高才”“优才”等计划
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后转为
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的相关要求
01
法律规定的7年时限要求
根据《基本法》第24条及香港《入境条例》附表1第2段规定,在香港境外出生而合法地获准在香港居住,并已在港居留7年的中国公民,是香港yongjiu性居民。相应地,在香港入境事务处关于“优才”“高才”等计划中也表明,根据上述计划核准来港人士,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7年后,可依法申请香港居留权,即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因此,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7年,是法定的可以申请转为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的最低时限要求。02
“通常居住”并不等同于连续居住
上述7年的法定时限,并不等于一定要在香港逗留7年而不能出境。香港法律只规定,该人在该段期间内必须是“通常居住于香港”,尽管该人在7年内曾因事而暂时离开香港,但仍可能被继续视为通常居住于香港(例如曾往外地度假、公司外派或短期留学)。“暂时性”一词并无清楚明确的定义,但《入境条例》第2(6)条列明若干可供考虑的因素,根据该条规定,如有任何人暂时不在香港,并不表示该人已不再通常居住于香港。(1)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间及次数;
(2)其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3)是否受雇于香港本地的公司(不需要在香港本地工作,也可外派);(4)该人的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比如是否在香港居住或就读。(1)该人在香港的任何时间内:
● 以非法方式入境,其后不论是否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或
● 在违反任何逗留条件的情况下留在香港;或● 以难民身份留在香港,或被羁留在香港以等候甄别难民身份或遣离香港;或● 在政府输入雇员计划下受雇为外来合约工人而留在香港;或● 受雇为外来家庭佣工(指来自香港以外地方者)而留在香港;或● 以《领事关系条例》所指的领馆人员身份留在香港;或● 以香港驻军成员身份留在香港;或● 以订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证件持有人身份留在香港。03
保证顺利续签以维持身份的连续性
目前,通过“高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人士在香港的首次逗留期限为2年,“优才”计划等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人士在香港的首次逗留期限为3年。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要求,申请人在逗留期满前4周,需要向入境处提交延期逗留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才”计划首次逗留期限届满之后续签模式为3年+3年,“优才”计划首次逗留期限届满之后续签模式为3年+2年。
以“优才”计划为例,为了保证通过该入境计划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后顺利续签,以达到申请yongjiu性居民的法定7年时限,需要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供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已于香港定居及对香港有所贡献。实务操作中,下列证明文件提供得越多,能够有效续签的可能性越大:
1.子女在港就读证明(成绩单、学生手册等);
2.惯常住所的通讯住址(自购、租赁或亲友住址皆可);
3.在港购买车辆、上牌及香港驾照证明;
4.香港手机在香港电话网络的入网证明;
5.公用单据(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等);
6.金融机构单据(银行月结单等);
7.香港信用卡及按时还款记录证明;
8.在港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9.社群服务(慈善集团、商会、私人会籍等);
10.香港公司委派雇员于外地工作的相关证明;
11.聘请专业人士证明(家庭医生、律师、会计师等);
12.自己在香港成立公司的证明或挂职在香港公司;
13.入境香港的记录;
14.香港强积金(MPF)的相关记录。
实践中,顺利续签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况包括:(1)人在香港,例如已经在香港居住、工作。(2)人不在香港,但生活与香港联系度高。例如提供证明文件证明配偶、子女在香港生活或就读,自己在内地工作,或者是受雇于香港公司,但被外派到内地或其他地区。对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与香港有一定联系度的情况,在申请续签时可能只能通过尝试向相关入境事务处解释不在香港的理由以供入境事务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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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7年时限满足后申请转永居的注意事项如前所述,对于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并且在逗留期限届满后顺利续签,满足在香港通常居住超过法定7年时限后的人士而言,其可以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1. 在申请转永居时,基于前述的维持身份的连续性,以及与香港的联系程度等因素,同样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供入境事务处考虑,包括:
(1)通过“高才”“优才”计划连续7年的续签签证记录;
(2)申请人的缴税记录;
(3)zuihao每半年一次的入境香港记录(7年间zuihao存在一段时间在港连续住满250天);
(4)在港生活记录(申请人在港买车、买房、租房、买保险等);
(5)消费流水证明(比如申请人的香港银行账户的流水单据等)。
2. 申请转永居时,有如下问题值得注意:
首先,法律并未规定只能在7年后申请转永居,因此实践中,可以选择在通常居住满足7年之后的任一年转永居,例如第8年、第9年,期间一直保持正常续签。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条件满足后不申请转永居,通过一直续签以保留逗留资格。
其次,申请转永居的时候,不要求申请人和受养人一起转永居,可以申请人先申请转为永居,再转受养人。申请人也可以不转永居,只转受养人为永居。
此外,转永居被拒不代表yongjiu丧失了申请永居的资格。只要满足续签条件,就可以继续通过续签方式延长在港逗留期限,继续有效建立跟香港的联系;当转永居条件满足以后,可以再次申请。
四、建议
通过人才入境计划获得香港居民身份,只是取得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长征”中的一小步,取得香港居民身份7年后并不意味着你当然就能取得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长征”之路是一条走出来的“需要证明”的不易之路。结合笔者的实务经验,针对内地人士容易出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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