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程序是:
1、企业清算结束后,在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依法解散的文件、清算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portant;">材料;
3、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企业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portant;">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portant;">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