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未加工宝石或半宝石(经简单锯开或粗制成形,未成串或镶嵌 )
海关编码:7103100 税率: 关税 3% 增值税率 13%消费税10%
申报要素:
1:品名;
2:种类(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翡翠等);
3:加工程度(未加工,经简单锯开、粗制成形);
4:状态(未成串、未镶嵌等);
5:来源(天然);
6:等级;
7:矿物学名及英文名称;
天然红宝石原料。
如申报进口天然红宝石原料,其商品属性应符合:商品为红色、天然、颗粒状,经简单加工分割;矿物名称为刚玉,主要成分为氧化铝;用于磨制戒面、制作首饰等。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第71章中附录列有归入税目71.03的宝石或半宝石的矿物学名称和商业名称,红、蓝宝石在附录列表中;税目7103.10包括仅经简单锯开、劈开或粗制、未磨光的宝石(钻石除外)或半宝石原料。因此天然红宝石原料应归入税号7103.1000“未加工或经简单锯开或粗制成形的宝石或半宝石”。
(二)天然蓝宝石戒面。
如申报进口天然蓝宝石戒面,其商品属性应符合:商品为蓝色、天然、刻面型宝石,未镶嵌;矿物名称为刚玉,主要成分为氧化铝;用于镶嵌戒指、项链等配饰。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税目7103.91-7103.99包括已磨光或已钻孔、已雕刻的宝石,主要用于镶嵌在首饰、金器、银饰上,但无法直接佩戴,因此天然蓝宝石戒面应归入税号7103.9100“经其他加工的蓝宝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