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有关部门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的政策扶持,很多企业都开始申报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过对于那些已经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来说,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不管是专精特新还是专精特新小巨人,都是有效期的,那么北京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到期后是否要再次进行评审呢?下面和公司宝小编一起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portant;">一、北京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到期要再次评审吗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下发的相关专精特新认定工作通知内容,其中明确规定实行动态化管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为3年。有关部门将每年组织对入选满3年的企业进行复核,如果企业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将予以撤销。
portant;">二、北京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复评标准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
1.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企业的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符合北京市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
3.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50%以上。
4.近两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不低于5%或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300万。
(二)经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营业收入。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
2.净利润。近两年企业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00万元。
3.企业估值。企业最新一轮融资估值不低于1亿元。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将取消对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
1.认定后注销或注册地迁离北京的;
2.认定后发生破产倒闭、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
3.认定后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及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
4.复评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