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一般可以向企业住所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具体步骤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登记序号、企业营业执照、民用有人驾驶员航空器的国籍登记证、适航证和搭载的机载无线电台执照等。
向企业住所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和jingque。
民航地区管理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20日内做出是否核准的授权决定。如果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可以经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人核准后,缩短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如果核准授权,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自做出同意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民航地区管理局还需要将颁经营许可证的有关审查材料报给民航局立案,由民航局定期发布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