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号文”登记的作用及必要性
依据“37号文”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指境内居民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设立或间接控制特殊目的公司,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据此向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机构申请的外汇登记”。
简单来说,“37号文”登记指的就是境内居民个人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它可以从法律法规层面,解决境内居民个人无法在境外投资的困境:
1、解决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持股的合规性;
2、解决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合规性的问题;
3、打通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资金调回通道。
但如果境内个人如果不按规定办理37号文登记,除无法打通资金出境的渠道,境外融资产生的收益也无法合规回到境内外,甚至还可能会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有意赴境外上市的企业而言,千万不能忽视“37号文”登记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