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为: 1、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先是系统核名,再是人工核名); 2、在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名称变更预约; 3、自行下载相应的资料打印,并如实填写; 4、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递交材料; 5、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6、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7、在通知书上注明的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 营业执照 ; 8、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公章; 9、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印章到开消灶户行申请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 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