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缴资金:低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贷公司,3亿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贷
公司,4亿元以上。
2、主发起人:
(1) 深圳市辖区注册的企业+出资比例>30%;
(2)净资产>2亿元+资产负债率≤65%+投资小贷公司后原则上长期投资额≤净资产的60%;
(3) 近三年连续赢利,净利润累计>6000万元+累计纳税总额>1800万元:
(4)不属于“两高一资”行业企业,主发起人及关联方不属于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投资公司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
(5)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非借贷资金+非他人委托资金;
(7)主发起人及关联方投资设立的小贷公司的数量原则上为1家。
3、其他出资人
(1) 出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