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注册署的公司管理条例规定,香港公司在向香港税务局申报税务时,都应提交相应的审计报告。因此,想要为自己的香港公司证明往年的税务申报并未违反香港相关税务条例,则应该为香港公司补齐过往财年的审计报告,同时应该在审计报告中体现出:该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不需缴纳税款。而且,补做过往财年亏损的审计报告显然更为安全。
首先,处于亏损状态的香港公司有审计报告的支撑,税务申报更为充分,香港税务局对递交了审计报告的香港公司更为信任,能显著降低查税的风险;
其次,由于审计报告是香港税务局计算应缴税额的重要文件,当财年业务单据完善,更符合香港公司管理条例,证明香港公司属于正规营运公司,并非“壳公司”,防止被列入重点监督对象。对于以往已经递交过的税表,也不需要重新调取重报。香港税务局规定,只有盈利的香港公司需要缴税,而亏损的香港公司则不需要缴税,甚至亏损额还能抵扣下一财年的盈利收入。
但我们还是需要提醒您,审计报告是每个财年进行审计核数的,因此不能将多个财年一同做入一份审计报告中,否则可能会被香港税务局要求重新递交每个财年的审计报告,徒增会计成本,因小失大。向香港税务局补交过往财年的审计报告后,香港税务局会出具一份收到审计文件的回执,证明香港税务局已收到该公司的审计报告。而香港公司持有人应妥善保存这份回执,以备后用。在此提醒您,补交过往财年的审计报告,已属于亡羊补牢的措施,应该尽快补齐香港公司税务申报的支持文件,防止CRS政策落地后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对于香港公司会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向我们的商务经理咨询,我们拥有十余年经验的香港执业会计师,能为您提供最便捷,最安全的会计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