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根本目的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用工风险。然而,实务中,存在劳务派遣单位没有为被派遣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或者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直接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单位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四)劳务派遣协议条款重中之重
用工单位针对部分岗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目的是减少用工成本,劳务派遣协议是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劳务派遣协议必须尽可能的涵盖实务中遇到的纠纷情形,务必做到详细、合法,以便于劳务派遣协议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