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 TI导则)、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海事组织《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GHS)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等相关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并出具适合于空运、海运、铁路、公路、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运输鉴定标准:
1.《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桔皮书)
2.《危险品规则》(IATA DGR)
3.《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
4.《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
5.《危险货物品名表》(国家标准)等
注意事项:(1)不同货物需要送检样品的数量不同,按检测机构要求为准;(2)送检样品包装上应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3)贵重或特殊的样品需要化验机构退还需要同检测机构说明,一般检测机构对来样均需保留,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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