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业(含集体食堂)(1)法定代表人或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2)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书)。(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4)生产经营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5)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6)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领导组织。(7)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业(含集体食堂)(1)法定代表人或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2)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书)。(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4)生产经营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5)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6)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领导组织。(7)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