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锐斯蓄电池 6-GFM-65 参数规格及安装指导报价
1、贮存环境:通风良好、干燥、清洁,温度为0℃—40℃。以减少电池自放电容量的损失,在使用前根据贮存时间(大于或等于3个月)或端电压【小于12.95V(12V系列)或6.35V(6V系列)】要求补充电;在贮存过程中至少6个月补充电。
2、延长电池使用寿命的环境:5-30℃,通风良好、干燥、清洁;当温度不为25℃时,大约温度每升高10℃,浮充使用寿命将减少5%;当环境温度低于-15℃或高于45℃,将严重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
3、电池的联接:
a>同型号同电压的电池或电池组方可并联使用;
b>同型号同容量的电池或电池组方可串联使用;
c>不同型号、不同品牌及新旧不同的电池不得混合使用;
d>正负极不得接反或短路
e>联接部位要紧密,防止火花产生;若接触不良,可用苏打水清洗接触面;
f>电池联接时,必须保持电池之间的连接线等规格等长度,以保证各连接线的内阻一致,同时电池之间的间距保持在20-30mm.
4、电池充电:
电池放完电后,应立即充电,避免电池亏电。
a> 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充电电压2.26-2.30V/单体
(25℃);
b>循环使用:充电电压2.35-2.40V/单体(25℃).
注: ○1当温度不在25℃时,充电电压应校正,校正系数为-3mv/℃每单体。
○2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2CA,充入容量为放出容量的125%-135%。
5、定期(至少三个月)用柔软织物擦拭蓄电池壳体及镀银端子,确保蓄电池外观清洁;
6、对电池及电池组的连线定期(3个月)进行检查,若有异常立即处理,避免短路等;
7、电池及电池组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
8、避免电池过放电,以保证电池寿命;
二、注意事项
1、 电池荷电带液出厂,不得试图拆卸电池,避免危险。若不慎使电池壳体破损,接触电解液,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请立即就医。
2、 电池在搬运中,禁止摔掷、滚翻、重压。
3、 禁止在密封容器中使用电池。
4、 禁止使用有机溶剂清洁蓄电池。
5、 安装时,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小型工具,防止端子、壳体受损及短路。
6、 禁止将电池的正负极短路。
7、 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充电恢复容量,不得放电后搁置时间太长(48小时以上),防止电池亏电,下次充电时电池充不进电。
8、 电池放电后禁止大电流(大于0.3CA)长时间充电,防止电池充鼓。
9、 电池使用时应检查端电压,若端电压低于12.95V(12V系列)或6.35V(6V系列),立即补电后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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