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nt;">1、由市经贸局初审,报市经贸委审核通过后,报省经贸委审批。(省、市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省经贸委作出加油站批复意见。
2、申请人凭省经贸委批复同意的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
3、加油站建成后报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安监、技监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
4、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市经贸委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二、申报材料
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新建加油站申报表》;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市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通知书》;市公安消防大队的选址意见;市安监局的选址审查意见;市环保局的选址审查意见;工商预登记,所有材料一式五份。
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二、土地预审:
1、办理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取得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
(4)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
2、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
办理程序:受理→国土规划科会同用地管理科、征地事务所审查→审核、汇总→集体研究→用地预审公告(7天)→核发预审意见书→建立台帐、归档。
三、规划定点。责任单位:规划局
四、环评。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取得相关的许可证:
1、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责任部门:商务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任部门:工商局
扩展资料:加油站是指为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服务的、零售汽油和机油的补充站,一般为添加燃料油、润滑油等。由于加油站所销售的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故加油站以“安全”为准则。在加油站内严禁烟火,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兼桶内加注汽油,所有车站进站加油时须先熄火,严禁一切危险品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