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设备维修资质在哪里办理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
2. 有与申请从事的维修种类和范围相适应的场地(所)、设施设备、有必要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一定数量的操作人员;
3. 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4. 有与申请从事的维修种类和范围相适应的试车间(期);
5. 申请煤矿矿用产品维修资质,还应有适应的检验机构或试验条件。
二、申请材料
1. 维修资质申请表;
2. 法人单位证明材料;
3. 场地(所)证明材料;
4. 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 有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技术证明材料;
6. 试车检验证明材料(申请从事煤矿矿用产品维修的单位还应提交有关检验机构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 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批;
3.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煤矿矿用产品维修资质证书》。
四、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通知申请单位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煤矿矿用产品维修资质证书》。